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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1章 论十干十二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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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 清

第01章 论十干十二支

00

原文:天地之间,一气而已。

01

惟有动静,遂分阴阳。

02

有老少,遂分四象。

03

老者极动静之时,是为太阳太阴;

04

少者初动初静之际,是为少阴少阳。

05

有是四象,而五行具于其中矣。

06

水者,太阴也;

07

火者,太阳也;

08

木者,少阳也;

09

金者,少阴也;

10

土者,阴阳老少、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。

11

徐注:阴阳之说,最为科学家所斥,然天地间日月寒暑,昼夜男女,何一而非阴阳乎?即细微如电子,亦有阴阳之分。

12

由阴阳而析为四象,木火金水,所以代表春夏秋冬四时之气也。

13

大地之中,藏水,以及金属之矿,孰造成之?万卉萌生,孰使令之?科学万能,可以化析原质,造成种子,而不能使其萌芽,此萌芽之活动力,即木也。

14

故金木水火,乃天地自然之质。

15

万物成于土而归土,载此金木水火之质者,土也。

16

人秉天地之气而生,暖气,火也;

17

流质,水也;

18

铁质,金也;

19

血气之流行,木也。

20

而人身骨肉之质,运用此金木水火者,土也。

21

人生秉气受形,有不期然而然者,自不能不随此自然之气以转移也。

22

原文:有是五行,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?盖有阴阳,因生五行,而五行之中,各有阴阳。

23

即以木论,甲乙者,木之阴阳也。

24

甲者,乙之气;

25

乙者,甲之质。

26

在天为生气,而流行于万物者,甲也;

27

在地为万物,而承兹生气者,乙也。

28

又细分之,生气之散布者,甲之甲,而生气之凝成者,甲之乙;

29

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,乙之甲,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,乙之乙也。

30

方其为甲,而乙之气已备;

31

及其为乙,而甲之质乃坚。

32

有是甲乙,而木之阴阳具矣。

33

徐注:五行各分阴阳而有干支。

34

天干者,五行在天流行之气也;

35

地支者,四时流行之序也。

36

原文:何以复有寅卯者,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。

37

以甲乙而分阴阳,则甲为阳,乙为阴,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。

38

以寅卯而阴阳,则寅为阳,卯为阴,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。

39

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,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,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。

40

甲乙行乎天,而寅卯受之;

41

寅卯存乎地,而甲乙施焉。

42

是故甲乙如官长,寅卯如该管地方。

43

甲禄于寅,乙禄于卯,如府官之在郡,县官之在邑,而各司一月之令也。

44

徐注:甲乙皆本,同为在天之气。

45

甲为阳和初转,其势方张;

46

乙为和煦生气,见于卉木之萌芽。

47

虽同为木,而其性质有不同。

48

甲乙为流行之气,故云行乎天;

49

寅卯为时令之序,故云存乎地。

50

流行之气随时令而转移,故甲乙同以寅卯为根,而亥未辰皆其根也(见下阴阳生死节)。

51

天干通根月令,当旺之气,及时得用,最为显赫,否则,虽得为用,而力不足,譬如府县之官,不得时得地,则不能发号施令,不得展其才也。

52

十干即是五行,而分阴阳,然论其用,则阳干阴干各有不同。

53

《滴天髓》云:“五阳从气不从势,五阴从势无情义”。

54

盖阳干如君子,阳刚之性,只要四柱略有根,或印有根,则弱归其弱,而不能从;

55

五阴则不然,四柱财官偏盛,则从财官,即使日元稍有根苗,或通月令之气,亦所不论。

56

然或印绶有根,则又不嫌身弱,不畏克制。

57

此阴与阳性质之不同也。

58

如伍廷芳造,壬寅、丁未、己卯、乙亥,己土虽通根月令,而见木之势盛,即从木,所谓从势无情义也(见下用神节)。

59

又如阎锡山造,癸未、辛酉、乙酉、丁亥,乙木只要有印通根,不怕身弱,煞透有制,即为贵格。

60

又如许世英造,癸酉、辛酉、乙丑、辛巳,十九误作从煞,不知印绶有根,即不嫌身弱,仍喜制煞之运。

61

此又阴干之特点也(见下格局高低篇)。

62

阳干则不然,如虞和德造,丁卯、丙午、庚午、己卯,庚金虽弱,透印有根,即不能从,身弱自为其弱,运行扶身之地,自然富贵,特劳苦耳。

63

此不同之点也。

64

然阳干亦非绝对不能从者,如逊清宣统造,丙午、庚寅、壬午、壬寅,印比皆无根,则不得不从。

65

此所谓从气不从势也,其理甚深,非可猝喻,学者多阅八字,经验积久,自能会悟,非文字所能达也(按本章论干支性质,虽为初步,实为最深;

66

命理精微之点,即为干支阴阳性质之别,学者不妨置之后图,俟研习入门之后,自知其重要也)。

67

原文:甲乙在天,故动而不居。

68

建寅之月,岂必当甲?建卯之月,岂必当乙?寅卯在地,故止而不迁。

69

甲虽递易,月必建寅;

70

乙虽递易,月必建卯。

71

以气而论,甲旺于乙;

72

以质而论,乙坚于甲。

73

而俗书谬论,以甲为大林,盛而宜斩,乙为微苗,脆而莫伤,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。

74

以木类推,余者可知,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,故寄旺于四时,而阴阳气质之理,亦同此论。

75

欲学命者,必须先知干支之说,然后可以入门。

76

徐注:天干动而不居者,如甲己之年,以丙寅为正月;

77

乙庚之岁,以戊寅为正月也。

78

地支止而不迁者,正月必为寅,二月必为卯也。

79

论气甲旺于乙,论质乙坚于甲者,甲木阳刚之性,乙木柔和之质,其中分别,可详《滴天髓》论天干宜忌节。

80

大林微苗之喻,本为纳音取譬之词,俗书传讹,而无知之人妄执之耳。

81

学命者先明干支阴阳之理,察其旺衰进退之方,庶不致为流俗所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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