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命通会》· 明
六辛日甲午时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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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三命通会》十二地支相冲合,以及冲合解冲不冲疑点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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惊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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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暗金的煞此三煞乃先天数之四冲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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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子、午之数各九,卯、酉各六,总为三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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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子顺行,极三十而见巳,是为四仲之正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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寅申各七,巳亥,各四、总二十有二,自子顺行,极二十二而见酉,是为四孟之正煞辰戌各五,丑、未各八总二十有六,自子顺行,极二十六数而见丑,是为四季之正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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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起于数者然也,凡神煞,皆起于数,与禄马同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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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一煞而有三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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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曰吟呻,二曰破碎,三曰白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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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午卯酉在巳,寅申巳亥在酉,辰戌丑未在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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巳者,金生之地,巳中,临官之火,金气临克,主杖楚刑狱呻吟之灾,故曰吟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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酉者,金旺之地,煞物当时,又有辛金相助,万物当之,无不破碎,主支离流血之灾,故曰破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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丑乃金之库墓,居四季而临鬼门,主妨害丧服哭泣之事,故曰白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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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行中惟金能煞物,故总名曰暗金的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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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神生旺,主人宽量大器,决断有为,形容清峻,若不夭丧刑伤,须有癞病瘫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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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绝则惨害克毒,形容红白,巧言令色,笑里藏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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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官符并,则横来官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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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劫煞并,则横来死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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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白虎、羊刃并,则流心伤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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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贵人、建禄并,则稍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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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行旺相,吉神相救,入贵格则无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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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贱格,再值一切凶神,则愈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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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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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生处,主大风瘫痪之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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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旺处,主水蛊毒药之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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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墓处,主克子恶死之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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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带三刑德贵,主有高官持兵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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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抵此煞不吉,人命逢之,固所不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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岁逢之,亦主孝服哭声,盗贼侵扰,口舌破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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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犯此,汤火之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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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然,身有痕疤破绽之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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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云:“谬戾无过于刑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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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时而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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乖违莫甚于冲破,未必皆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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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此之谓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