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巫咸撮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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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三命通会》· 明

巫咸撮要五

00

巫咸撮要五天元赢弱失时,难获延年。

01

日主高强化鬼,当膺厚福。

02

日旺无依,离祖迁居。

03

若不迁居,死在外地。

04

日旺无依,损财伤妻。

05

若不伤妻,外家零落。

06

正官被合,平生名利皆虚。

07

七煞被合,处世反凶为吉。

08

煞旺更值身衰,衣食奔走。

09

官柔又遇煞扰,行藏汨没。

10

财旺身强,资财迭积。

11

假如:、甲辰甲戌落寅亥,金帛满屋。

12

丁亥丁卯到酉亥,珍宝盈室。

13

六甲日遇庚辛,若重多必主灾厄。

14

六丙身居亥子,无制伏定是贫儒。

15

行运得失,更当详察。

16

得地失时,如田畴得雨。

17

得时失地,如輗损涂泥。

18

得时者亦能举跃,失地者难以升迁。

19

故火到南方而荣,水临北地而盛。

20

土到东而病,木至西而衰,金入北而沉。

21

旺处生而死处灭,死处生而旺处脱。

22

岁运俱伤日主,遇之命必亏危。

23

气运与祖气伤残,门户与父母俱损。

24

运神克岁,刑讼来临。

25

岁克运神,官灾竞起。

26

金主刀刃刑伤,水主江河覆溺。

27

木则悬梁自缢,虎咬龙嗔。

28

火则夜眠压倒,焚死蛇伤。

29

土乃墙推土陷。

30

五行煞重,当如此详。

31

又曰:有化而不化之由,聚而不聚之机,合而不合之类,秀而不秀之实。

32

化而不化损于贵,聚而不聚损于财,合而不合损于官,秀而不秀损于福。

33

又有不化而化之因,不聚而聚之机,不合而合之理,不秀而秀之用。

34

不化而化者,定居权贵。

35

不聚而聚者,终于富足。

36

不合而合者,必迁高职。

37

不秀而秀者,须享禄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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