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命通会》· 明
巫咸撮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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巫咸撮要五天元赢弱失时,难获延年。
01
日主高强化鬼,当膺厚福。
02
日旺无依,离祖迁居。
03
若不迁居,死在外地。
04
日旺无依,损财伤妻。
05
若不伤妻,外家零落。
06
正官被合,平生名利皆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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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煞被合,处世反凶为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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煞旺更值身衰,衣食奔走。
09
官柔又遇煞扰,行藏汨没。
10
财旺身强,资财迭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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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如:、甲辰甲戌落寅亥,金帛满屋。
12
丁亥丁卯到酉亥,珍宝盈室。
13
六甲日遇庚辛,若重多必主灾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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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丙身居亥子,无制伏定是贫儒。
15
行运得失,更当详察。
16
得地失时,如田畴得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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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时失地,如輗损涂泥。
18
得时者亦能举跃,失地者难以升迁。
19
故火到南方而荣,水临北地而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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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到东而病,木至西而衰,金入北而沉。
21
旺处生而死处灭,死处生而旺处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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岁运俱伤日主,遇之命必亏危。
23
气运与祖气伤残,门户与父母俱损。
24
运神克岁,刑讼来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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岁克运神,官灾竞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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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主刀刃刑伤,水主江河覆溺。
27
木则悬梁自缢,虎咬龙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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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则夜眠压倒,焚死蛇伤。
29
土乃墙推土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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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行煞重,当如此详。
31
又曰:有化而不化之由,聚而不聚之机,合而不合之类,秀而不秀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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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而不化损于贵,聚而不聚损于财,合而不合损于官,秀而不秀损于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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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有不化而化之因,不聚而聚之机,不合而合之理,不秀而秀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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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化而化者,定居权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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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聚而聚者,终于富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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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合而合者,必迁高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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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秀而秀者,须享禄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