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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春丁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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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穷通宝鉴》· 清

三春丁火

00

正月丁火:

01

正月丁火,甲木当权,乃为母旺,非庚不能劈甲,何以引丁,姑用庚金。

02

或一派甲木,无庚制之,非贫即夭。或只一甲木、多见乙木者,必离之客,焉问妻儿。或见甲乙,生庚子时,又主妻甲子早,宜可采芹。

03

得壬化木,弱极复生,合此必主大贵,但此化合,反以不见庚破格为妙。

04

或有庚金壬癸,得己出干制之,此命不由科甲,亦有异途。

05

或一派壬癸,不得寅时,又无庚金,必主穷困。

06

或丁年、壬月、丁日、壬时,男主大贵,女则不宜,此格以土为妻、金为子,但子女艰难,女命合此,淫贱,刑夫克子。

07

或支火局,无滴水解炎,僧道之命,见甲出略可,总不可无水,水多亦不宜。

08

时日月年

09

壬丁戊庚

10

寅未寅辰 时日月年

11

癸丁庚辛

12

卯酉寅卯

13

二月丁火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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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丁火,湿乙伤丁,先庚後甲,非不能去乙,非甲不能引丁。庚甲两透,科甲定然,庚透甲藏,亦有生贡,甲透庚藏,异路功名。

15

或庚乙俱透,庚必输情於乙,未免贪合,运行金水,一贫彻骨。或庚透乙藏,则不能贪合,乙反引丁,即用乙亦无害.运入木火之乡,自然富贵,用乙者水妻木子。

16

若尽是乙木,不见一甲,此人富贵不久,因贪致祸,弄巧反拙,且不能承先人之业。

17

或支成木局,有庚透、主清贵,不见庚者、常人,二月乙木司权,必须有庚,有乙无庚,主贫苦无依,用庚者、土妻金子。

18

得印旺杀高,大富大贵。或一派水,无一戊制,主贫苦无依。或乙少癸多,有戊去制,反吉。用土者、火妻土子。

19

时日月年

20

丁丁乙戊

21

未巳卯子 时日月年

22

庚丁癸丁

23

子卯卯卯 时日月年

24

甲丁己庚

25

辰丑卯辰

26

三月丁火:

27

三月丁火,戊土司令,泄弱丁气,先用甲木引丁制土,次看庚金,庚甲两透,定主科甲,或一藏一透,终非白丁。

28

或支成木局,取庚为先,得庚透,丁癸不透,亦有异路功名。

29

或支成水局,加以壬透,名杀重身轻,必夭折天年。或遭凶死,或戊己两透,廊庙之客,若一甲破土,定是常人。

30

用甲者、水妻木子,用金者、土妻金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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